壹、依據
一、臺中市立各國民小學分層負責明細表
貳、目的
一、加強電腦教室之管理及維護,延長教學設備使用年限。
二、維護乾淨舒適的電腦教學環境,養成學生注重清潔、愛護公物、隨手整理操作環境之習慣。
三、維護電腦教室機具設備之安全,養成學生守法之美德。
參、使用規則
一、禁止學生在教師不在場情況下進入教室。
二、如發現故障或損壞,應立即報告任課教師,切勿任意操作,以免造成更大損壞。
三、學生必須按照安排好的座位就座,非經教師許可,不得任意更換。如出現資訊安全或破壞公物相關事件時,依原坐位學生為第一追查對象。
四、請愛惜電腦設備,不得任意圖畫、敲打、移動、拆裝或重新組合,若故意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外,並依校規處分。
五、為了保持電腦教室整潔,除課本、文具外,不可攜帶食物、飲水、玩具進入教室。
六、使用者在離開電腦教室以前,須先關閉機器並將滑鼠、鍵盤、座椅回歸定位,廢棄紙類請自行帶走,以維護室內整潔。
七、在教室內應保持肅靜及整潔,不嬉戲、喧嘩、亂丟紙屑。
八、教室使用完畢後,任課教師應檢視各電腦是否關機,滑鼠、鍵盤、座椅是否就定位,離開時上鎖。
肆、借用
一、班級借用時請上學務系統預約登記,無班級上電腦課時間才能借用。
二、借用教室限定配合教學課程、製作作業或選手訓練,相關老師應在場指導。
三、上課前請借用教師或指派學生至教務處拿取鑰匙,由教師帶領學生進入教室。下課後,立即歸還鑰匙。
伍、其他
一、使用者不得擅自載入或拷貝非法或有版權的軟體,並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,如有違背,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二、不得瀏覽非法,色情等法令規定限制瀏覽之網站。
三、其他規則,在符合學生學習權益及維護設備安全下由任課教師規定之。
陸、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。
柒、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之,修改亦同。